您好!欢迎访问济宁北城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官方网站!网站首页I关于我们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< 行业资讯
济宁北城建筑设备租赁公司
发布时间:2023-05-10 访问次数:

塔吊作业“十不吊”

1、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内不吊;

2、指挥信号不明、重量不明、光线暗淡不吊

3、被吊物上站人或工作面浮置活动物不吊;

4、结构或零部件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、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拔不吊;

5、斜拉斜牵物、散物捆扎不牢不吊;

6、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。

7、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;

8、氧气瓶、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;

9、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;

10、天气恶劣,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。

下一篇:没有了
15588738866